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兴土告字[2024]20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兴土告字[2024]20号)
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兴土告字[2024]20号)
兴土告字[2024]20号 2024年11月21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24.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中央村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924.7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3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474 | |||
起始价: | 33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
备注: 地上建筑及构筑物罚没、评估后与土地一同出让,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价款258.64万元,****财政局。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出让后由竞得人自行补办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如因规划、消防、建筑安全等原因无法补办手续,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否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县)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县)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11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镇兴开街306****客运站对面)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14-****062
开户单位:****审批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130********050507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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