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补登公告
2024-11-22****拥有****公司、门源县浪****公司等企业债权,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信息公告清单(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复利及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公司 | 23,000,000.00 | 14,129,283.08 | 37,129,283.08 | **四维****公司、赵凤余、杨连元、吴淑芸、王晋东、贾翠茹、王福万、林艳敏、丛贵江 |
27,000,000.00 | 17,288,547.02 | 44,288,547.02 | **四维****公司、赵凤余、杨连元、王晋东、王福万、丛贵江、****公司 | |
门源县浪****公司 | 10,258,079.33 | 10,083,177.26 | 20,341,256.59 | 应收账款质押;林孔群、张秋燕、张茂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合计 | 60,258,079.33 | 41,501,007.36 | 101,759,086.69 |
二、拟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对公告清单中的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组包或单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三、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本次转让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及其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特别提示及声明
1.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债权资产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2.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七、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971-****103;石先生,联系电话:0971-****30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971-****128
联系地址:**省**市**区昆仑中路102号(畅源融信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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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