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三)(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工程总承包)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第一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三)(**区东高地街道)(工程总承包)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
● 公告内容
第一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三)(**区东高地街道)(工程总承包)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一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三)(**区东高地街道)(工程总承包) 已由 **市老旧小区****办公室 以 京老旧办发〔202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东高地街道梅源里小区、六营门小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49105.3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0768.717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96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屋面改造、外门窗改造、外墙改造、外立面改造、上下水管线改造、雨水、冷凝水管线改造、楼内公共区域改造、楼内消防设施修缮、无障碍设施改造、小区公共设施改造等全部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5 其他 (1)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本项目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联系人:王兴刚、曲晶,联系方式:185****8842、010-****8116转8205/8202。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49105.3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0768.717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96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屋面改造、外门窗改造、外墙改造、外立面改造、上下水管线改造、雨水、冷凝水管线改造、楼内公共区域改造、楼内消防设施修缮、无障碍设施改造、小区公共设施改造等全部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5 其他 (1)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本项目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联系人:王兴刚、曲晶,联系方式:185****8842、010-****8116转8205/8202。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a.设计业绩要求:具备已完成的单项投资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已完成的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单项投资额泛指**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等);b.施工业绩要求:具备已竣工的单项投资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项投资额泛指**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等)。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其他 专业 其他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1.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投资额、规模要求同企业业绩投资额、规模要求),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其他人员可兼任。 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同一专项工作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外地来京建筑业(施工)企业须在**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特别提醒:如设计方为外地进京企业,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财务要求: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及以上(近1年,指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 (6)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7)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不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非京籍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说明:申请人须为**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fw.****.cn/)的注册企业。如申请人未注册,申请人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避免影响系统登记。 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1.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投资额、规模要求同企业业绩投资额、规模要求),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其他人员可兼任。 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同一专项工作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外地来京建筑业(施工)企业须在**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特别提醒:如设计方为外地进京企业,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财务要求: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及以上(近1年,指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 (6)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7)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不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非京籍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说明:申请人须为**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fw.****.cn/)的注册企业。如申请人未注册,申请人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避免影响系统登记。 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资格预审文件将对申请人的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资格预审文件将对申请人的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在 在**市西**阜外大街37****宾馆539房间(****)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地点为 **市西**阜外大街37****宾馆539房间(****)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市〕,网址:ggzyfw.****.cn)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市**区南大红门路1号 | 地 址: **市西**阜成门外大街37****宾馆240室 |
联 系 人: 王祯 | 联 系 人: 王兴刚 |
电 话: 010-****9999 | 电 话: 185****8842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bjzjy.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王伟力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3043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477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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