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资土告字﹝202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规划局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广场入口处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出让起始单价(元/平方米) | 出让起始总价(万元/整宗) | 加价幅度(万元/整宗/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交地 条件 |
1 | **** | 位于******广场****社区对面) | 14291.00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40年 | 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4米,停车位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规范要求配置并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 602.00 | 860.3182 | 8.00 | 172.00 | 按现状交地 |
二、出让活动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8:00至2024年12月11日17:00;
(二)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00开始。
三、公告及宣传形式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com)
(二)**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
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地块拍卖出让活动;
(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具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等情形之一的申请人禁止参加竞买。
五、报名须知
(一)本次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网上进行交易,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均以公共**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加出让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参与出让活动的报名、资料提交和报价,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法人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市**路696****交易中心六楼CA证书办理窗口,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 6727 666。自然人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县环**路核****人民政府服务中心4楼,咨询电话:0878-****532。
(三)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选择“**州”)下载出让文件和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上传PDF格式的报名材料(材料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宗地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出让文件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六、保证金交纳
账户名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41********008551
竞买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12月11日17:00****银行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缴入上述账户,逾期不予受理和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采取线下交纳方式,法人、其他组织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自然人从本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交纳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交纳成功后到********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322室)开具竞买保****银行进账单原件,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土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七、拍卖报价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竞价于2024年12月12日15:00准时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做好竞价准备。竞价开始,竞买人自行进入交易平台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总价,此后每次报价应大于交易系统届时最高报价,加价金额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同一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时长为每轮次5分钟,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携带竞买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412室)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按违约行为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缴清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后30日内向竞得人交付土地,需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需严格按照确定的土地用途、规划指标和土地利用条件开发建设。出让宗地的出入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商谈解决,并承担费用。
(二)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一年内缴清。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由****机关申报缴纳。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全程在线上交易,成交结果以**省公共**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四)在出让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竞得****公司开发建设的,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买申请人对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咨询,需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公告的联系方式向****提出申请,也可自行踏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78-****532(冯女士)
(二)****,联系电话:0878-****588(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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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