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垃圾运输道路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筋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一、询价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垃圾运输道路项目一标段,项目业主为******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组织****集团有限****公司**(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垃圾运输道路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本次询价的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钢筋询价采购。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包含6条道路,分别为Y116、Y118、Y112、G310连接线、王泉路、鳌山路,路线全长11.071公里。施工内容包含路基、路面、管涵、交通标牌和沿线雨水、照明、通信、绿化工程等。
2.2询价内容
2.2.1询价内容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图 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时间 | 备注 |
1 | 光圆钢筋 | φ8-φ12 | / | t | 13.36 | **市**市崔庙镇 | 2024.11-2025.08 | |
2 | 带肋钢筋 | φ12-φ28 | / | t | 88.65 |
2.2.2询价方式:采用公开询价。
三、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次询价授权函原件或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报价物资近一年内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报价人应具有近三年内与本次询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如有)。
5.履约信用:报价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询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四、技术质量要求
1.钢筋执行:应分别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17)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2018)的规定。
2.所交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货物性能的规定,并附货物出厂检验报告。
五、验收方式
1.按照甲方计划生产发货,确保供应。
2.货到现场由甲方工程、物资及监理单位人员共同对到货数量进行过磅验收,规格型号等进行验收。
3.验收完成后现场取样送检。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单价:
①合同价款均为暂定价款,钢筋到站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为浮动单价。到站综合单价=出厂单价+综合费单价。其中出厂单价为浮动价格,综合费单价为固定价,此次螺纹钢报价以3550元/吨为基准价,光圆钢筋报价以3640元/吨为基准价。
②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出厂单价参照供应过程中甲方向乙方下达订货计划第二日的 “我的钢铁网-建筑钢材-建筑钢材市场价格-**建筑钢材价格行情-表列价格-光圆钢筋φ8-φ12、螺纹钢φ12-φ28”价格为基准价(备注栏网价不做参考)。若同一天该网站公布两个以上价格时,则按当天最低价格计算。若当天无价格的则按前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准。综合费单价为固定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2)产品货款的支付:
1.按照甲方计划生产发货,确保供应。货物如进行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3日内,由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对账工作。乙方根据对账单载明的数量、金额向甲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每月结算后,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结算后六个月内支付95%,供货结束后结算全款(最后一次供货2个月内不再要货为供货结束)。
七、询价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8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
八、询价截至时间
请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前通过铁建云采平台提交报价,同步上传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财务报表、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公司鲜章,过期不候。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垃圾运输道路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省**市**市崔庙镇
联系人:党辰 联系电话:155****8878
技术负责人:弓慧楠 联系电话:152****1401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一:
报价函
******(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垃圾运输道路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公告,愿意参加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图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 | 综合费用 | 含税到站单价 | 到站合价 | 税率 | 运输方式 | 运距(km) | 备注 | |
1 | 2 | 3 | 4=2+3 | 5=1*4 | |||||||||
1 | 光圆钢筋 | φ8-φ12 | 吨 | 13.36 | 3640.00 | ||||||||
2 | 带肋钢筋 | φ12-φ28 | 吨 | 88.65 | 3550.00 | ||||||||
不含税金额(大写) | |||||||||||||
含税金额(大写) |
说明: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1、除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到站综合单价”为买方支付卖方的货物及服务等的单价,其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材料供货所需的原材料、加工、服务、质检、损耗、装货、运输等一切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2、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结算,投标人、合同签订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需一致,签约方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
3、以上工程用材料的型号、数量及供货时间均为暂定,招标人可根据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进行适当的调整;招标人对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的调整,不作为投标人不能保证供应和增加任何费用的依据。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