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区曙光中路146号的原**省国立****公司办公楼及国立小区2栋3****公司食堂出租(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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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6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12 | |||||||||||||||||||||||||||||||||||||
评估机构 | **恒立资产土****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600.00元/年(含税)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6****8165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房地产招租审批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恒立评字[2023]第179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须按年度支付,第二年起按季度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00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首年租金须按年度支付,第二年起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范围:此次出租的物业为办公楼主楼(产权登记在湖****公司名下,不含辅楼,含主楼北侧1-6层加建约838.32㎡)及国立小区2栋3楼约380㎡(办公楼西侧四楼食堂,登记在出租方名下,权属清晰)和主楼前坪约30个停车位,共计建筑面积约4630㎡。标的用地为行政划拨用地(用途为金融保险业),从1989年开始投入使用,****办公室109间,6楼设有大会议室,配备双电源,独立供水供电,各楼层配备消防栓。 4、标的按现状交付,承租方须认可办公楼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本身的用途及权证情况、工程物业条件、消防条件、周边及本身自然物理状况,资产范围内的附属物、添附物、公用设施、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等状况,资产周边环境及相邻物业的情况,资产本身法律状况等)。所需办理****政府许可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消防许可、环评许可、从事经营所需的营业证照等一切合法证件),均需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5、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800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帐户,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装修押金,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并扣除出租方已缴纳的承租押金(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6、承租方与湘诚现代城市****公司自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就与小区居民和谐相处的事项做好预案,并将维护国立小区院内的**稳定作为合同条款之一。承租方另需承担20万元/年的物业服务费,缴费方式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7、承租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在上述名单查询到承租方,则合同条款中约定新承租方须一次性付清租期内租金,否则出租方享有单方合同解除权、承租方须立即腾退返还租赁物。 8、承租方应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租赁标的资产的改造并投入使用,且改造投入不低于800万元,改造完成后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改造投入进行评估,如经评估承租方改造投入未达到800万元,则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退还承租押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9、****办公室新增的面积未办理权证,存在无法办理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的风险,意向承租方须知晓并接受,因此不能办理与消防相关的或者其他任何手续的风险均需自行承担。 10、附属设施设备:大楼一楼有高低压配电室电力配套设备,占地面积约223.92㎡。租赁合同签订后,与标的资产一同移交,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保养、维修、维护等及所有费用开支。 11、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时须同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出租方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该安全生产保证金于标的资产改造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12、鉴于办公楼顶已租给******公司使用(租赁合同2026年2月9日到期),楼顶的使用权和租赁权在与******公司的合同期内归属出租方,合同期满后使用权交由承租方。 13、出****公司****法院查封的风险,意向承租方须知晓并接受。 14、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前勘察出租物业现场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参与报名。 15、电费、水费按照**市供电、供水部门的标准和要求收取。 1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标的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退还全部押金且出租方无条件收出租回标的。 17、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1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9、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市**区曙光中路146号 看货联系人及时间:彭先生136****8165 踏勘要求:1.自然人踏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委托授权人踏勘,须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踏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 3.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22 09:00:00 至 2024-12-05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 3、现场踏勘确认书;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2-0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1-22 09:00:00-2024-12-06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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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女士 |
咨询电话 | 185****6699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项目经办人 | 万先生182****8735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