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2024年防火道路及金宇石墨临时占地采伐木材(1465.4367立方米)挂牌公告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转让方式 | 起始价格(万元) | 评估价格(万元) | 数量(立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幅(万元) |
1 | ****木材 | 1 | 挂牌 | 67.639514 | 67.639514 | 1465.4367 | 20 | 0.5 |
(一)基本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让方:****
2.交易行为批准方:****草原局
3.资产评估情况:**鑫****公司,黑鑫华园评报字【2024】第JX021号,2024年8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2.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竞买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4.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请按照“**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服务指南中**省公共**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进行操作。
(三)申请人参与竞价操作的电脑,操作系统必须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
(四)公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6时0分;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6时0分;
(3)缴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6时0分;
(4)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5时0分;
(5)二次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5时30分,一方竞买人出价后300秒内没有其他竞买人继续报价,二次竞价结束。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登陆“**省公共**交易网”点击“交易平台”会员登录,选择交易标的,查看挂牌交易项目——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出价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确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竞价时限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注:在挂牌期间内未报价的竞买人,视为放弃此次竞买,无法参与电子竞价。
(三)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咨询,咨询电话:0467-****217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通过电话进行预约,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7****9783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在挂牌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到****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结束后与出让人签订产权出让合同并足额交纳成交价款。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足额交纳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约定地点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可依次用于支付挂牌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价款低于原挂牌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挂牌的差价、费用和损失的,由竟得人补交。违约后重新挂牌的,原竟得人不得参加竞买。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六)实际出材量及销售金额以三方检尺为准。
(七)资产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
(八)****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467-****363
****联系电话:0467-****217
**省公共**交易平台统一业务受理电话为0451-****5678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980000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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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