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桥镇友爱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长桥镇友爱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桥镇友爱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长桥镇友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1、道路改造长 827.697米,宽度5米。起点位于友爱村四队黄国西厝,****中心入口。道路东北侧铺设DN500混凝土管9米,DN800 混凝土管74米,砌筑雨水井3座。2、**护肩墙19米,高度2米;围墙改造长度195.6米,高度1.6米。3、铺设人行道229.1平方米,种植乔木26株,绿化带174.2平方米等配套设施。(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具体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69.4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道路改造长 827.697米,宽度5米。起点位于友爱村四队黄国西厝,****中心入口。道路东北侧铺设DN500混凝土管9米,DN800 混凝土管74米,砌筑雨水井3座。2、**护肩墙19米,高度2米;围墙改造长度195.6米,高度1.6米。3、铺设人行道229.1平方米,种植乔木26株,绿化带174.2平方米等配套设施。(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具体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建设项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道路改造长827.697米,宽度5米。起点位于友爱村四队黄国西厝,****中心入口。道路东北侧铺设DN500混凝土管9米,DN800 混凝土管74米,砌筑雨水井3座。2、**护肩墙19米,高度2米;围墙改造长度195.6米,高度1.6米。3、铺设人行道229.1平方米,种植乔木26株,绿化带174.2平方米等配套设施,属于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1、道路改造长827.697米,2、**护肩墙19米,高度2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城市道路路基工程:城市次干道路基工程< 2千米,路面工程:次高等级路面,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3、铺设人行道229.1平方米,种植乔木26株,绿化带174.2平方米等配套设施,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建筑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庭院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69.43元,发包价为****102.4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市[2017]241 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零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2日下午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705191)。
7.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页,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长桥镇友爱村,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1****6116,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以东、水仙****广场 20 幢 915、916 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911,传真:/
联系人: 小郑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政府
地址:绥安镇**大道东348号、**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县长桥镇
联系电话:0596-****633、0596-****035、0596-****718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省**市**县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705191
开标地点:**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11-19 11: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