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080
联系地址:****环境局****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 | 年产10000吨聚醚改性硅油、1000吨色浆项目 | **市**市唐庄镇代庄村99号卫****园区内 | **市****公司 | ****拟投资3000万于**市**市唐庄镇代庄村99号卫****园区内建设年产10000吨聚醚改性硅油、1000吨色浆项目,产品产能为聚醚改性硅油10000t/a、色浆1000t/a。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聚合、中和与硅氢化反应、脱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经设备自带冷凝处理,****处理站废气一起引入“碱喷淋+水喷淋+除雾器”处理,处理后与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化验室废气一起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10kg/h,硫酸雾45mg/m3、1.5kg/h)、《关于全省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有机化工A级绩效指标(非甲烷总烃20mg/m3)。 色粉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颗粒物120mg/m3、3.5kg/h)、《****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10mg/m3)。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一起****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排入共产主义渠。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能够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pH 6~9、COD 300mg/L、SS 150mg/L、NH3-N 30mg/L、TN 50mg/L、TP 5mg/L、石油类20mg/L),****处理厂收水标准(pH 6~9、COD 360mg/L、BOD5 200mg/L、SS 280mg/L、NH3-N 30mg/L、TN 40mg/L、TP 5mg/L)。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原料包装袋,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出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污泥、污油、废导热油,均于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废贮存库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真空上料机、离心机、自动灌装机、进料泵、循环水站等,噪声源强为80~90dB(A)之间。为降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要求。 | 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公众参与,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