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张福河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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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市**区张福河治****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市**区张福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3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约40%、地方财政资金约6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区张福河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河道疏浚1.0千米,堤防加固9.515千米,岸坡防护1.245千米、支河防护0.2千米,新(拆)建沿线水工建筑物13座、跨河桥梁1座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批复总投资人民币8087万元,施工总工期24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区域位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保护区划内,施工前应取得相应级别文物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包括前期研究、协助编制文本、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协助业主进行方案上报、专家意见回复等,取得相应文物评价批复;相应服务费用概(估)算金额:90万元 。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365 天,服务期内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项目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应文物评价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文物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5)其他人员要求:/ (6)投入的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之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2190,客服QQ:****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 7.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见下表。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市水利****办公室,联系电话:0517-****015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长**路78号 联系人:韩科长,联系电话:0517-****98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区长江东路170号四楼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9****6048(公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