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镇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土夹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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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万元
2024-11-22 10:00:00
2024-12-05 17:00:00
**省 **市 **区
标的名称:水泉镇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土夹石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270
资产来源:其他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项目名称:水泉镇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土夹石处置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评估机构:**昊佳土地房****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4-11-19
评估报告文号:鲁昊(资评)字(2024)第ZZ-015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0.00085万元/吨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企业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高女士
转让方联系电话:0632-****876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政府关于对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土石方进行处置的批复
批准文号:****政府公文处理单 2024年7月30日 收办第45号
批准日期:2024-07-30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80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0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163.com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政府作为监管第三方负责现场装车,装车费用按照2.5元/吨计算,合计75万元,该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受让方必须一次性把装车****政府(监管方)。因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期间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对上述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方可报名。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76。
5、其他重大事项**昊佳土地房****事务所(普通合伙)鲁昊(资评)字(2024)第ZZ-015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2、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30天内清运完毕(因信访、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标的物外运停滞,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可由转让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