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2024-D-0120)成交公告
**** ****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周丽娅、李英霞、白宝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不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于家堡**路3560号 联系方式:022-****7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塘沽**道468号 联系方式:022-****6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萌 电 话:022-****6131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于2016年6月6****政府要求迁入宝策大厦裙楼1F-4F,随后陆续又有其他部门入驻,成立天****服务中心,在此办公及接待群众办事。宝策大厦为**金策房****公司所有,为满足办公及群众办事需要,需有配套物业管理服务,2022年3月1日,**金策房****公司与****签订于家堡商写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服务范围为宝策大厦整个楼宇,合同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共3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和《**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根据《****政府买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外采购的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对该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服务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以保持与新金融合同服务期限相对一致。 **** 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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