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销大厦部分商业用房租赁权项目(二次)标段2成交结果公示
****供销大厦部分商业用房租赁权项目(二次)标段2成交结果公示
****供销大厦部分商业用房
租赁权项目(二次)标段2成交结果公示
项 目 名 称 | ****供销大厦部分商业用房租赁权项目(二次) | 项 目 编 号 | ||
H2GYCQ24C01027 | ||||
出让方名称 | **** | |||
拍卖公司 | **市****公司 | |||
公 告 媒 体 | **市公共**交易服务网 | |||
交 易 时 间 | 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网络电子竞价 | |
成交标的名称 | ****供销大厦部分商业用房租赁权标段2 | |||
起 拍 价 | 69146.51元/年 | |||
成 交 价 | 69146.51元/年 | |||
受让方 | 名称 | 何金辉 | ||
竞买号牌 | 133号 | |||
质疑、投诉的渠道及方式 | 若竞买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提出,联系电话:0556-****327。 若竞买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财政局联系电话:0556-****330。 注:⑴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⑵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自然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⑶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本人签字,否则,将不予受理。 ⑷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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