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 ¥ 0.488000 万元
项目编号: ****保证金: 0.200000万元企业性质: 国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公告起止日期:2024-11-22 至 2024-12-05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报名竞买。
标的信息
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信息
经办人联系方式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其他附件材料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监测编号 GR2024DL****649
标的名称 (2024年第3396号)****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0.488000
公告日期 2024-11-22 公告截止日期 2024-12-05
现场展示时间 2024-12-03至2024-12-03
网络竞价时间 2024-12-09 (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9日10:00,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1: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9日11: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3.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人民币0.01万元及其整数倍。)
统一展示时间 2024-12-03至2024-12-03 (2024年12月03日9:00,********开发区黄海西路146号)门前集合。)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资产为****的一批报废固定资产,整体转让,详见《明细表》。标的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交易条件
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君安衡平评报字[2024]第51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所资产类交易业务收费办法(试行)》标准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6)同意并认可本次转让标的为非标准化产品,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
(7)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从事再生**回收的企业。营业执照应包含再生**回收、废旧金属回收或废旧物资回收等经营范围。 2、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2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开发区黄海西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高治庆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2********448892D 经营规模
内部决策情况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李女士
咨询电话 0411-****0522、134****0640(工作日8:30-17:00)
项目报名 普女士
报名电话 0411-****0523(QQ号:****081552,工作日8:30-17:00)
现场报名地址 **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窗口
网上报名地址 www.****.cn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其他附件材料
《明细表》 查看附件信息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