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目标是通过建立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员工医疗保障水平适当减轻员工负担。请有意向提供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的单位,按照本文件的具体需求提供报价。采购需求书中加注“ ”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其中任何一条不满足将被拒绝,“ ”在编号后与在编号前具有同等的效力。此项目的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9万元,超过此预算价格将被拒绝。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在职职工人数390人(其中男性323人,女性67人),退休职工69人,职工未成年(最大18周岁)子女203人(其中双职工子女13人)。
上述人员已集体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及部分商业保险,我局拟在商业保险机构为上述人员购买补充商业保险,现就险种、保障额度、保险责任,服务方案等进行采购。
*二、拟采购项目和需求
(一)补充医疗保险
1、员工门急诊保险。在职员工、退休****医院进行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社保范围内的甲类、乙类费用(不包含丙类费用),按照每年累计免赔500元,以上部分100%赔付。全年每人最高累计赔付限额1万元。
补充:
①****中心****医院****医院纳入被保险范围,****中心的病历可以用处方笺代替;
②异地就诊:****医院门、急诊治疗产生的社保范围内的甲类、乙类费用(不包括丙类费用)100%赔付;
③员工体检复查:仅需提供第一次检查结果替代病历即可;
④简**诊:长期吃某种疾病的药品,只需提供首次看病病历。
2、员工子女门急诊保险。员工未满18周岁或高中未毕业****医院进行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社保范围内的甲类、乙类费用(不包括丙类费用),单职工子女按照50%、双职工子女按照80%(其中包含0.1万元疫苗费)赔付,全年最高累计赔付限额0.5万元。
补充:①****中心****医院****医院纳入被保险范围,****中心的病历可以用处方笺代替;
②异地就诊:****医院门、急诊治疗产生的社保范围内的甲类、乙类费用(不包括丙类费用)单职工子女按照50%、双职工子女按照80%赔付;
③体检复查:仅需提供第一次检查结果替代病历即可;
④简**诊:长期吃某种疾病的药品,只需提供首次看病病历。
3、员工补充住院医疗保险。在职员工、退休员工因意外伤害或者因疾病所支出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内的药品费、治疗费、材料费、住院床位费、门槛费,包括乙类部分),每年累计免赔1000元,以上部分100%赔付。全年最高累计赔付限额20万元。
补充:被保险人由于出差、休假期间因病情需要,在非投****医院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内的药品费、治疗费、材料费、住院床位费、门槛费,包括乙类部分),扣除医保赔付比例后,按100%比例赔付。
4、员工子女补充住院医疗保险。员工未满18周岁或高中未毕业子女因意外伤害或者因疾病所支出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内的药品费、治疗费、材料费、住院床位费、门槛费,包括乙类部分),在医保赔付后商业保险机构按单职工子女50%、双职工子女80%给付被保险人。全年最高累计赔付限额5万元。
补充:被保险人由于旅游、探亲期间因病情需要,在非投****医院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内的药品费、治疗费、材料费、住院床位费、门槛费,包括乙类部分),扣除医保赔付比例后,单职工子女按照50%、双职工子女按照80%赔付。
5、女职工生育补充保险。在职女员工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支出的符合****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包括丙类费用)按照100%比例赔付。包括孕妇孕产期检查费、产妇分娩(不包括婴儿费用)、已婚者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手术、节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全年最高累计赔付限额0.3万元。
6、疾病身故保险。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的,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在职员工10万元给付被保险人受益人(或法定或者指定继承人)10万疾病身故保险金。
7、住院津贴保险。被保险人(在职职工)因意外或者疾病住院的,商业保险机构按实际住院天数,每日100元给付被保险人住院津贴。上限日数为180天。
(二)重大疾病保险
1、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其中一种的,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在职员工10万元、退休人员5万元给付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三)意外伤害险
1、意外伤害险。包括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一次性给付3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残疾项目给付保险金,一到十级赔付比例分别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一次性给付最高3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金。
2、意外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内每次因****医院进行治疗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不包含个人全额自费和部分自费费用),按100%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全年最高累计赔付限额3万元。
3、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在职职工保障额度为:飞机150万/营运火车、轮船60万/营运汽车30万,退休职工及外聘人员保障额度为:飞机150万/营运火车、轮船80万/营运汽车50万。身故一次性给付100%保险金;身残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残疾项目给付保险金,一到十级赔付比例分别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四)商业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我局要求,每年不少于12次到达我局现场集中办理商业保险赔付。其余时间,我局职工可****公司办理赔付。
三、评分标准
(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企业推荐评分表 | |||||||
采购项目: 采购部门: | |||||||
序号 | 内容 | 编列内容 | 标准分 | 报价企业 | |||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技术部分:70分;响应报价部分:30分 | / | - | - | - | |
2 | 价格响应 | 1. 有效报价供应商应不低于3家(含),当响应供应商超出5家(含)时去除最高、最低报价后的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以各有效报价企业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其他响应人的分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中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30 | ||||
3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供应商业绩 | 提供近三年以来相关采购事项业绩证明,每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 10 | |||
4 | 供应商信用 | 一、 根据中国银保监****公司2023年3季度-2024年2季度的四个季度评级评定情况评分: 1. 四个季度均获得A类评级,得10分; 2. 如有一个季度评级为B的,得5分; 3. 如有两个季度及以上评级为B,不得分。 备注:提供保险监管部门信息系统截图或风险评级季报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二、 供应商具有**省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得5分。 备注:提供**银保监会官网公示材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5 | ||||
5 | 偿付能力 | ****公司偿付能力情况,依据中国****公司偿付能力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 2023年4季度-2024年3季度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10分;200%>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5分;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80%的,不得分。 备注:****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关键页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10 | ||||
6 | 服务方案 | 服务需求 | 按照响应的服务方案、服务团队等部分进行综合评定、总分3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应包含: 1. 项目服务平台建设方案(0-6分)。 2. 项目服务时效(0-6分)。 3. 项目服务便捷性(0-6分)。 4. 项目服务规范性(0-6分)。 5. 项目配备团队人数(0-6分)。 每一部分按我方需求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得6分,每低一个名次减2分,以此类推。五部分分值之和为本项总得分。 | 30 | |||
7 | 增值服务 | 供应商结合采购需求提供员工健康管理相关增值服务: 1. 增值服务方案贴合采购人需求,支持在线问诊、预约挂号等服务,针对性及可行性强,能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带来实际利益的,得5分; 2. 、增值服务方案较贴合采购人需求,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得3分; 3. 增值服务方案与采购人需求贴合性一般,具有一定得可行性,得1分; 4. 较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 | ||||
合计得分 | 100 | ||||||
评分人: | 日期: 年 月 日 |
四、投标要求
1、投标需以法人单位应标,不接受个人应标;
2、报价人应当编写报价文件,其中应包括:报价人资质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报价表(请按我局上述拟采购项目按在职男职工、在职女职工、退休员工、职工子女分险种单独报价)、服务承诺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五、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我分局进行转款,到帐后7日内签订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
六、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投递
(一) 请准备两份报价文件,必须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并有报价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报价文件应密封在信封内,信封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的姓名和地址,并加盖骑缝章。
(三)投递的地点和截至日期:请于2024年11月27日15:30点之前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达或专函****分局办公室。
寄送地址:**市**区骆****分局办公室 (收) 邮编:230051
李先生 电话:0551-****5013
七、其它
本需求书仅为要约邀请,我分局将各报价人进行综合评定,自主选择中选人后签订采购合同。如贵单位本次报价未被接受,欢迎继续寻找双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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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