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渤海****公司2025年塔里木地区钻具基础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招标范围:为保障钻具送井的及时性、可靠性,降低外修和租赁费用,计划在塔里木地区开展钻具基础维保服务。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估算金额 98万元(含税)。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 家中标人。
2、服务标准除满足《Q/SY TZ 0021-2022 石油钻具管理与使用规范 钻杆》、《Q/SY TZ 0165-2011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规范 加重钻杆、钻具稳定器》、《SY T 5369-2012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 方钻杆、钻杆、钻铤》标准外,标准外,还应满足技术协议(见合同)中相关参数要求。
质量及考核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中国石****公司、****油田分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及现时有效的质量标准。
本项目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3、服务地点:****油田****轮南基地。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招标人在钻具基础维保完成后由现场技术人员现场验收维修质量,验收采用现场双方共同验收方式。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须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交付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承诺书。
提供相关承诺书。
(三)投标人承诺所钻具基础维保质量符合技术标准,提供相关维修记录,检测结果符合修复标准。
提供相关承诺书。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1-22 12:00:00至2024-11-27 12:00:00(**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资质条件,审核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表再购买招标文件。仅支持以转账的形式购买标书。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转账备注写明:****公司招标费。
账户名:****集团****公司管具****公司
账号:100********430000022
开户行:****公司****中心
联行号:313****28014
3.招标文件购买****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通过资质审核直接汇款者,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确认招标费到账后,招标文件将按照投标报名表填写的联系方式发送。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3 09:00:00(**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油田**路1130号管****公司机关楼205室。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邮寄方式,收件信息详见联系方式。
3.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4-12-3 09:00:00(**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油田**路1130号管****公司机关楼三楼会议室。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om)上公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天****油田**路1130号
项目联系人:王凡平
电话:022-****0756/ 137****9950
邮箱:****@qq.com
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表选择开发票并填写开票信息,每月30日前将开具当月资料费发票。
2.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3.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项目联系人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4.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