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安全“三同时”招标公告
****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安全“三同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11-22 10:28
项目编号: XZP202****200054
项目名称: ****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安全“三同时”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安全“三同时”(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安全“三同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范围 | ****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安全“三同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25 09:00 至 2024-11-29 17:30 |
获取方式 |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05 15:3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05 15:30 |
开标地点 | **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开标室。 |
其他
****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安全“三同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安全“三同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万人民币 项目需求:****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安全“三同时”,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安全预评价报告 ①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 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15天内完**全预评价报告的定稿。 2、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报告 ①在项目竣工试生产1个月后,2个月内完**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 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整改现场后15天内完**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定稿。(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8:30至12:00,02:00至0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05日**时间15:00-15: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时间15:30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镇 联系方式:151****3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沛公路-检察院南门过 联系方式:0516-****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0199 ****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镇
联系人:李洪飞
电话:151****34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电话:180****3185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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