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天园街实际情况,现向****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服务单位,****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一、委托单位
****
二、项目名称及购买服务周期
****服务站服务项目,服务周期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项目预算
按照市、****服务站资助标准执行,运营经费每个站点每年度5万元,现天园街暂委托运营10****服务站,服务周期12个月,合计运营经费50万元(本项目运营经费含场地水电费、人员经费、服务支持经费、专业支持经费、办公经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期拨付)。
四、项目内容
****社区颐康服务站应当按照规定向辖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
(一)基本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居家上门、日间照料、助餐配餐、文体教育等基本服务项目。
(二)拓展服务
根据周边老年人需求开展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慰藉等个性化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
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对于项目服务形式及内容有调整的,服务单位应当予以落实执行。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服务站进行统筹指导、业务指导、人才培训、服务转介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服务站开展养老服务应符合国家、省、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及服务标准。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鼓励法定节假日开放。每月制定并发布活动安排,每个站点每年组织老年人集体活动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不少于20人参加。****服务站****社区等各类活动,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组建1****服务队伍,每年组织志愿者上门服务或在站点活动10次以上,服务时数不少于200小时。****服务站应聘请1或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分站须有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提供助餐配餐的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提供医疗保健和康复护理的应具备医护和康复执业资格等证明。
(三)收费要求
实行普惠性收费,其中养老服务向导、文体活动、受委托的定期巡访等服务项目免费提供。运营方应主动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包含为老服务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七、参加比选提供资料:
1.****社区颐康服务站的工作计划方案;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廉洁自律承诺书;
4.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及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八、单位选定
由天园街公共服务办等人员组成评比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评比,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选定单位,对未能征选上单位不作解释,且本项目最终****办事处所有。
九、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十、报名地点
**市**区**三路2号703室公共服务办,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