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中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下湾采区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3810269 | 建设单位法人:杨再成 |
金建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新桥镇三皇庙村6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下湾采区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新桥镇华光村 |
经度:104.79598 纬度: 29.7322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18 |
内市环资审批〔20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10-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00 |
18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381026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国环****公司 |
915********518181P | 验收监测单位:**省国环****公司 |
915********518181P | 竣工时间:2024-05-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2HJ8l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开采水泥用石灰石规模由40t/a扩大至75t/a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水泥用石灰石规模由40t/a扩大至75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剥离覆土-挖掘破碎-装车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剥离覆土-挖掘破碎-装车外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雾炮机:新增雾炮机4台,用于矿山开采和排土场、表土临时堆场控尘。 道路喷淋系统:在采场内运输道路一侧新增设置喷淋系统(40个雾化喷嘴)。 洗车台:改造洗车台,评价要求沿出车方向、洗车机两侧各设回水坡道,在洗车机两侧设减速带。 本次** 开采区域及采场截排洪沟:总长1078m,截水沟采用底宽60cm、高30cm、上口宽80cm的倒梯形断面,排水沟采用底宽40cm、高30cm、上口宽60cm的倒梯形断面,浆砌毛石结构,水泥砂浆抹面,设计沟底纵坡度为不小于3%。 临时雨水收集沟:在每个终了边坡底部修建临时雨水收集沟,与**道路内侧排水沟相连,长度根据开采进度确定;临时雨水收集沟收集的雨水引流至低矮方向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凹坑排水:1台污水潜污泵(电能)排水能力为15m3/h;配DN40mm的PVC排水管1根,长度根据需求。 场内排土场截排水沟:总长100m,顶部截水沟采用底宽60cm、高30cm、上口宽80m的倒梯形断面,,排水沟采用底宽40cm、高30cm、上口宽60cm的倒梯形断面浆砌毛石结构,水泥砂浆抹面,设计沟底纵坡度为不小于3%。 项目矿山噪声可以通过加强管理,优化道路结构,定期对运输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 排土场:《****下湾采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说明书》,设置两个排土场,分为场外排土场和场内排土场。具体说明如下: ①场外排土场(依托):1个,位于建设单位玄天观采区的采空区内,玄天观采区目前已接近开采尾声,形成采空区面积约3.5万m2,需回填废石量约5万m3。设计堆土下部标高+495m,上部标高+545m,库容58万m3,可用于本项目回填的剩余库容53万m3。项目排土按原开采台阶呈阶梯堆放,边坡角度约31°,安全平台宽度为4m,台阶高度为10m,沿采场下部运输道路外侧留设有挡土带,可不设挡土墙。项目基建及第一年开采的部分废石排入该排土场。 ②场内排土场:1个,利用原有项目已有的1#排土场(为**内采空区),面积约8000m2,堆土下部标高+422m,上部标高+498m,排土场容积为20万m3。目前本项目西北侧已完成部分剥离工作,形成了3个开采平台,项目采空区现状呈南西向的撮箕形态。项目第二年及后期开采废石76.5%的废石置于场内排土场,用于回填本**采空区,23.5%的废石外运****水泥厂利用。 表土临时堆场:1个,利用场内采空区,面积约2000m2,堆土下部标高+422m,上部标高+498m,排土场容积为5万m3。表土暂存过程中表面覆盖防尘网,最终全部用于**的复垦覆土。 对表土剥离过程中的植被进行处理(处置或移栽等);对**形成终采面的区域立即绿化覆土,降低采区裸露时间。复垦后包括植树、撒播草籽。**复垦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 ①采场内运输道路:本次要求按照矿山三级单车道加错车道标准进行整改完善,最大纵坡11%,最小平曲线半径15m,路面宽为5m,泥结石路面; ②**内运输道路:本次要求按矿山三级单车道加错车道标准整改,平均纵坡6.5%、最大纵坡11%、最小平曲线半径15m、路面宽7.0m。 ③本次评价要求在采场内运输道路一侧设置喷淋系统(雾化喷咀),采用道路喷淋系统和洒水车共同对采场内运输道路喷水控尘。 ④对雨水收集沟进行疏通、检修,保证排洪畅通。 ⑤对现有排土场排水沟进行改造,采用底宽40cm、高30cm、上口宽60cm的倒梯形断面浆砌毛石结构,水泥砂浆抹面,设计沟底纵坡度为不小于3%。 ⑥对排土场绿化区域中,部分草籽长势不好的区域,进行补植草籽。并对覆土绿化区域进行管护,确保植被长势良好。 ⑦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水泥厂)暂存废润滑油。 | 实际建设情况:雾炮机:新增雾炮机4台,用于矿山开采和排土场、表土临时堆场控尘。 道路喷淋系统:在采场内运输道路一侧新增设置喷淋系统(40个雾化喷咀)。 洗车台:改造洗车台,评价要求沿出车方向、洗车机两侧各设回水坡道,在洗车机两侧设减速带。 本次** 开采区域及采场截排洪沟:总长704m,倒梯形断面,水泥砂浆抹面。 临时雨水收集沟:总长20m,倒梯形断面,水泥砂浆抹面。 凹坑排水:1台污水潜污泵(电能)排水能力为15m3/h;配DN40mm的PVC排水管1根。 场内截排水沟:总长80m,倒梯形断面,水泥砂浆抹面。 项目矿山噪声可以通过加强管理,优化道路结构,定期对运输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 排土场: ①场外排土场:1个,位于建设单位玄天观采区的采空区内,设计堆土下部标高+495m,上部标高+545m,库容58万m3。项目基建及第一年开采的部分废石排入该排土场,后用于玄天观采空区回填。 ②场内排土场:1个,利用原有项目已有的1#排土场(为**内采空区),面积约8000m2,排土场容积为20万m3。项目第二年及后期开采废石大部分排入本项目**采空区,少部分外运****水泥厂利用。 表土临时堆场:1个,利用场内采空区,面积约2000m2,表土暂存过程中表面覆盖防尘网,最终全部用于**的复垦覆土。 对表土剥离过程中的植被进行处理(处置或移栽等);对**形成终采面的区域立即绿化覆土,降低采区裸露时间。复垦后包括植树、撒播草籽。**复垦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 ①采场内运输道路:本次要求按照矿山三级单车道加错车道标准进行整改完善,最大纵坡11%,最小平曲线半径15m,路面宽为5m,泥结石路面; ②**内运输道路:本次要求按矿山三级单车道加错车道标准整改,平均纵坡6.5%、最大纵坡11%、最小平曲线半径15m、路面宽7.0m。 ③本次评价要求在采场内运输道路一侧设置喷淋系统(雾化喷咀),采用道路喷淋系统和洒水车共同对采场内运输道路喷水控尘。 ④对雨水收集沟进行疏通、检修,保证排洪畅通。 ⑤对现有排土场排水沟进行改造,采用底宽40cm、高30cm、上口宽60cm的倒梯形断面浆砌毛石结构,水泥砂浆抹面,设计沟底纵坡度为不小于3%。 ⑥对排土场绿化区域中,部分草籽长势不好的区域,进行补植草籽。并对覆土绿化区域进行管护,确保植被长势良好。 ⑦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水泥厂)暂存废润滑油。 |
**截排洪沟长度由1078m调为704m;截排水沟的长度由100m调为80m。 原因:根据项目场地的实际情况优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在矿山采场、出场道路、洗车台等处设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在矿山采场、出场道路、洗车台等处设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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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 13.6 | 13.6 | 6.15 | 0 | 13.6 | 7.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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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化粪池 | / | 项目矿山开采区和排土场上游设置截洪沟,开采区和排土场上游雨水经截洪沟引至周边冲沟排放;**内非扰动面雨水利用**山体坡度自流进入自然冲沟;**内扰动面雨水经临时雨水收集沟进入临时雨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项目**控尘;排土场淋溶水经排水沟进入淋溶水收集池,澄清后作为项目控尘用水;采区凹坑雨水经污水潜污泵(电能)抽至项目区外截洪沟;车辆冲洗废水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内绿化灌溉。 | 无外排废水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雾炮机、水喷淋 | 《**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864-2021) | 矿山裸露地表、剥采、铲装等扬尘通过洒水抑尘、暂不扰动区域铺盖密目抑尘网。矿山剥采粉尘采用雾炮机喷雾处理。交通运输扬尘采用道路硬化,路面定期洒水控制。 |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符合《**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864-2021)表2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864-2021)表A.1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开采至**边界时,在靠近居民一侧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生产、运输时段;加强管理,减小运输车辆噪声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防止扰民 | 厂界噪声昼间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采取分区防渗和强化管理措施。 | 初期雨水收集池、淋溶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等采用防渗混凝土,办公生活区和**内运输道路为水泥 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场外排土场(依托)位于建设单位玄天观采区的采空区内,场内排土场利用原有项目已有的排土场(为**内采空区),表土临时堆场利用**内采空区;第一年废石全部运玄天观采区回填采空区,第二年及以后76.5%的废石置于场内排土场,用于回填本**采空区,23.5%的废石外运****水泥厂利用;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最终全部用于**的复垦覆土,不外排;初期雨水、淋溶水及洗车废水沉淀泥沙定期清掏,堆放于临时堆场;采空区形成后及时回填和覆土绿化,减少废石和剥离覆土堆存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设备修理和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即时采用铁桶收集后运至本建设单位水泥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基建及第一年开采的部分废石已用于玄天观采空区回填,当前开采的废石大部分排入本项目**采空区,少部分外运****水泥厂利用;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最终全部用于**的复垦覆土,不外排;初期雨水、淋溶水及洗车废水沉淀泥沙定期清掏,堆放于临时堆场;采空区形成后及时回填和覆土绿化,减少废石和剥离覆土堆存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设备修理和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即时采用铁桶收集后运至本建设单位水泥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控制生态环境影响范围;按照《**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和《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及修复措施;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修复;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进行全面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乡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由于选址中已充分考虑到对树木进行避让,且所在地比较隐蔽,周边植被良好,对森林景观、植物物种和动物栖息地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森林植被缺失、动物大量迁徙和植物物种消失,同时本矿山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开采过程中尽可能保存好表层土壤,保护土壤肥力,及时对开采完的区域进行生态复垦,依照复垦计划种植柏树、爬山虎、狗牙草等,植被恢复后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本项目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目前已对局部采区台阶进行了场地平整、客土回填、植被恢复等工作,该区域位于采场北东部,面积约6916m2,场地平整约691.6m3,覆土厚度40cm,客土回填约2766.4m3,植被重建工程主要为种植乔木,株距3m*3m,林间播撒草籽,播撒密度12kg/hm2,面积6916m2。此外,本项目已修建截排洪沟704m,采取绿化和土地复垦等植被恢复措施,可有效保持水土。 |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并备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类池,用于**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类池,用于**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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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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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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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控制生态环境影响范围;按照《**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和《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及修复措施;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修复;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进行全面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乡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修复;目前已对局部采区台阶进行了场地平整、客土回填、植被恢复等工作,该区域位于采场北东部,面积约6916m2,场地平整约691.6m3,覆土厚度40cm,客土回填约2766.4m3,植被重建工程主要为种植乔木,株距3m*3m,林间播撒草籽,播撒密度12kg/hm2,面积6916m2。本项目已修建截排洪沟704m,采取绿化和土地复垦等植被恢复措施,可有效保持水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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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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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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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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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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