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仓库降温除湿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单位仓库降温除湿系统建设项目已按相关部门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某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1招标项目:**某单位仓库降温除湿系统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
2.3工程特征:**某单位仓库降温除湿系统建设项目。仓库空调系统1#-8#及仓库空调系统1#-8#电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价为899738.77元;
2.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2.8质量要求:合格;
2.9保修期:验收合格后维修保养四年。
3.1基本要求,即: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无港澳台背景(自行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承诺)。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75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县政府采购网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或军队采购网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上列明的合同金额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①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②****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自行承诺)。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上述有关承诺并【提供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入库的其投标无效(提供已入库截图。如有需要,代理机构开标现场需与投标人核实入库真伪)。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通过****@163.com邮箱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及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申领招标文件。
5.2申领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包号(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联系人:平女士0371-****5906、 孙先生155****9192,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
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12楼开标室A1213(**市**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1-****3190
代理机构:****
地址:**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平女士0371-****5906、 孙先生155****9192
某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话:0371-****3105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