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引汉济渭子午水厂及配水干线(一期)工程新增地块临时用地踏勘论证报告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水厂及配水干线(一期)工程新增地块临时用地踏勘论证报告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00秒
本****水厂及配水干线(一期)工程新增地块临时用地踏勘论证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水厂及配水干线(一期)工程新增地块临时用地踏勘论证报告编制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水厂及配水干线(一期)工程新增地块临时用地踏勘论证报告编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公司****公司 | 12.5万元(人民币) | / | 30 |
2 | ****公司****公司 | 14.5万元(人民币) | / | 50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15万元(人民币) | / | 6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公司****公司 | / | / |
2 | ****公司****公司 | / |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公司****公司 | 响应 |
2 | ****公司****公司 | 响应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二)所提异议的内容;(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异议提出书面材料须由其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五)法定代表人办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理单位:****。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9-****1890-8011。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含光北路**际华大厦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9-****29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0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9290-8011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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