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地震烈度速报预警终端、常规预警终端和地震现场余震报警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地震仪器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1: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市**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 ||
预算金额 | ¥7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雪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252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维维大道**段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6-****92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雪芹、0516-****2529 | ||
附件: | |||
附件1 | 11.22招标公告--****地震烈度速报预警终端、常规预警终端和地震现场余震报警设备采购安装项目.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地震烈度速报预警终端、常规预警终端和地震现场余震报警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7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作战训练科购置4套器材装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至少2名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书)];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3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附件
方式:详见附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13日**时间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时间 14: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市**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李雪芹 联系电话:0516-****2529
地址:**市**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维维大道**段119号
联系方式:0516-****9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联系方式:李雪芹、0516-****2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芹
电 话: 0516-****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