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钢栈桥及施工平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政府关于印发《**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钢栈桥及施工平台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钢栈桥及施工平台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大雅村东北侧马袅湾海域,因****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码头引桥施工需求,在拟建码头引桥附近建造施工所需的钢栈桥及施工平台,共计建设3座施工栈桥和9座钻孔平台。
本项目为****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时配套所需的钢栈桥及施工平台,钢栈桥及施工平台为钢管桩结构。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规定,本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筑构物”(一级方式)中“透水筑构物”(二级方式)。申请用海面积为0.1543hm2,项目占用自然岸线14.4m。根据工程建设需求,申请用海期限为2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集团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研究所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钢栈桥及施工平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联系地址:**县**镇文明中路国土大厦612室
联系电话:倪先生
电话:0898-****449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提出反馈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