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物业星网**、**地面站物业服务项目-餐厅干、鲜货食材项目(第二次)(比选编号:****),比选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物业星网**、**地面站物业服务项目-餐厅干、鲜货食材;
采购类别:物资采购;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标包一:825688.1元(不含税);标包二:825688.1元(不含税)(此项目为框架类采购需求,结算方式按照最终物资单价及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比选内容
服务内容名称:**物业星网**、**地面站物业服务项目-餐厅干、鲜货食材;服务期限:比选工作结束至2025年3月31日。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标包。
比选编号 | 标包划分 | 采购需求项目 | 招标的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 (元/不含税) | 服务期限 |
****-1 | 标包一 | **物业星网**地面站物业服务项目 | 餐厅干、鲜货食材 | 825688.1 | 比选工作结束至2025.3.31 |
****-2 | 标包二 | **物业星网**地面站物业服务项目 | 825688.1 | 比选工作结束至2025.3.31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包一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825688.1元;标包二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825688.1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做出以下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须满足送货地区****和****地区及临时配送需求;提供产品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2.5 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6.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6.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6.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6.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6.9****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6.10被限制高消费的;
2.6.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2.6.12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省****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2.6.13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省****公司****公司****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2.6.14 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6.15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比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市**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张鑫玉
电 话:135****0613
电子邮件:****@qq.com
比选人:****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