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信息化硬件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中心信息化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信息化硬件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1月15日
评标地点:**市郑东新区**路与黄****书店广场B座5楼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含税):****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交货地点:****;
质保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5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交货地点:****;
质保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易****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交货地点:****;
质保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网》同时发布。
六、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羊山新区新一路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376-****12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葛先生,卞女士,张女士
电 话:0371-****8835,****8833
电子邮件:****@qq.com
投诉受理部门:纪检监察科
电 话:0376-****133
2024年11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