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伊宁市山东路-可克达拉市(66团、68团)-省道S213线公路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市滨**路1号心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00MB1F920192 | 建设单位法人:郑扬 |
周洪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第四师 |
****市滨**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第四师**市**路-**市(66团、68团)-省道S213线公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30-煤炭储存、集运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第四师 |
经度:81.10242,81.08361,81.0591,81.0523,81.01633,80.96411,80.95452,80.91984,80.89946,80.87821,80.8748,80.87321,80.87162,80.84708,80.82792,80.81182,80.80858,80.80098,80.77717,80.77084,80.74275,80.68215 纬度: 43.94269,43.94102,43.94394,43.93351,43.94008,43.96282,43.96664,43.97419,43.97565,43.96729,43.96432,43.95844,43.95673,43.95312,43.95441,43.9484,43.94596,43.93536,43.9272,43.92707,43.93158,43.93162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0-09 |
兵环审〔2016〕1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9700 |
308.93 | 运营单位名称:****第****发展中心 |
****0400MB1F9201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花城勘测****公司 |
916********3914077 | 验收监测单位:**科瑞****公司 |
916********778005Y | 竣工时间:2020-01-0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路线长度约为35.906K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100、80Km/h,路基宽度为24.5m,推荐为整体式路基,采用的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线路共设置大中桥388m/4座,主线设置涵洞108道,9处平面交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路线长度约为35.906K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100、80Km/h,路基宽度为24.5m,推荐为整体式路基,采用的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线路共设置大中桥388m/4座,主线设置涵洞60道,9处平面交叉 |
涵洞减少了48道,环评按照可研报告中涵洞数量进行统计,实际初步设计中涵洞数量较可研报告中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一级公路 | 实际建设情况:一级公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洒水降尘。在途经66团路段两侧设置绿化带,施工临时设施废气防治措施。沥青拌和站采用封闭式筒仓熬制沥青,筒仓顶部排气孔设置布袋除尘器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洒水降尘。在途经66团路段两侧设置绿化带,沥青拌和站采用封闭式筒仓熬制沥青,筒仓顶部排气孔设置布袋除尘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区进行土地平整并撒播草籽,自然恢复植被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区进行土地平整并撒播草籽,自然恢复植被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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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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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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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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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项目施工前须完成落实的各项工作。项目建设占国家基本农田53.61公顷,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基本农田占用需报国务院审批,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占用基本农田审批手续。 项目建设占用林地9.53公顷、砍伐林木87464棵,涉及图开沙漠国有公益林和66团、惠远镇等的集体林地。占用生态公益林地,开工前须征得主管林业部门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树木补植,由建设方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对林木进行补偿,具体补植方案****办公室落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最终占用惠远镇、66团一般耕地53.6hm2,占用林地11.59hm2,本项目在施工阶段取得了林地占用手续以及采伐证,对林地和一般耕地进行了一次性货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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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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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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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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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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