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
黑铜、黑铜粉进行销售的公告
现有含铜物料(黑铜、黑铜粉)对外公开销售,为保证业务公平公开进行,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数量:约100吨。数量为预估数,届时以****公司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二、品质:品质未做详细化验(存在品质不均的情况),一次性以具有仲裁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化验结果为准。
三、取制样:买卖双方现场取样,在****公司厂内做水分、制样,买方若不派人参与取样,视同认可卖方取样方式。
四、化验: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仲裁资质的检验机构化验,检验机构由卖方指定。
五、计价方式:由于品质具有不确定性,报价皆以有价元素不同品位对应的不同计价方式确定。
品名:黑铜 黑铜粉:
销售报价表
1、黑铜粉
黑铜粉含铜:
以含铜50%为基准,按照合****交易所结算价(15:00收盘结算价)乘以w%,作为基准结算价格。各品位区间的增减累计计算。
含铜品位 | 价格浮动区间 | 含铜品位 | 价格浮动区间 |
15%≤含铜<50% | 品位每降低0.1%,单价降低10元/吨 | 50%≤含铜<80% | 品位每增加0.1%,单价增加10元/吨 |
13%≤含铜<15% | 品位每降低0.1%,单价降低30元/吨 | 80%≤含铜 | 增品不增价 |
10%≤含铜<13% | 品位每降低0.1%,单价降低60元/吨 | ||
5%≤含铜<10% | 品位每降低0.1%,单价降低100元/吨 | ||
2%≤含铜<5% | 品位每降低0.1%,单价降低500元/吨 |
黑铜粉含金:
含Au≥1克/吨开始计价,按照合****交易所99.95金加权平均价乘以相应的品位计价系数计价(见下表)
金品位(g/T) (g/T) | 计价系数(%) | 金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金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1g/t | 80 | ≥7g/t | 84 | ≥30g/t | 88 |
≥2g/t | 81 | ≥10g/t | 85 | ≥40g/t | 89 |
≥3g/t | 82 | ≥15g/t | 86 | ≥50g/t | 90 |
≥5g/t | 83 | ≥20g/t | 87 |
黑铜粉含银
含Ag≥20克/吨开始计价,按照合同签订日**华通铂银市场公布的3#银平均结算价乘以相应的计价系数计价。(见下表)
银价格按铜精矿含铜计价同期华通铂银市场公布的 3#银平均结算价乘以国家规定的铜精矿含银对应的系数计价(含税价,税率13%)。
银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银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银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20g/t | 72 | ≥500g/t | 77 | ≥3000g/t | 83 |
≥50g/t | 73 | ≥700g/t | 78 | ≥5000g/t | 85 |
≥100g/t | 74 | ≥1000g/t | 79 | ≥7000g/t | 87 |
≥200g/t | 75 | ≥1500g/t | 80 | ≥10000g/t | 88 |
≥300g/t | 76 | ≥2000g/t | 81 | ≥15000g/t | 89 |
2、黑铜
黑铜含铜
以含铜90%为基准,按照合****交易所结算价(15:00收盘结算价)扣减A元/吨作为基准结算价格,含铜>90%,品位每增加1%,扣减相应减少100元/吨,含铜>95,扣减不再减少。80≤含铜<90%,品位每降低1%,扣减相应增加100元/吨。含铜<80,黑铜含铜、含金、含银按照黑铜粉计价方式进行。
黑铜含金:
含Au≥1克/吨开始计价,按照合****交易所99.95金加权平均价乘以相应的品位计价系数计价(见下表)
金品位(g/T) (g/T) | 计价系数(%) | 金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金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1g/t | 80 | ≥7g/t | 84 | ≥30g/t | 88 |
≥2g/t | 81 | ≥10g/t | 85 | ≥40g/t | 89 |
≥3g/t | 82 | ≥15g/t | 86 | ≥50g/t | 90 |
≥5g/t | 83 | ≥20g/t | 87 |
黑铜含银
含Ag≥20克/吨开始计价,按照合同签订日**华通铂银市场公布的3#银平均结算价乘以相应的计价系数计价。(见下表)
银价格按铜精矿含铜计价同期华通铂银市场公布的 3#银平均结算价乘以国家规定的铜精矿含银对应的系数计价(含税价,税率13%)。
银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银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银品位 (g/T) | 计价系数(%) |
≥20g/t | 72 | ≥500g/t | 77 | ≥3000g/t | 83 |
≥50g/t | 73 | ≥700g/t | 78 | ≥5000g/t | 85 |
≥100g/t | 74 | ≥1000g/t | 79 | ≥7000g/t | 87 |
≥200g/t | 75 | ≥1500g/t | 80 | ≥10000g/t | 88 |
≥300g/t | 76 | ≥2000g/t | 81 | ≥15000g/t | 89 |
六、对买方要求:
1、在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具有相应物资的处置资质。
2、买方必须是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单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要求。不接受经营单位报价。
买方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a)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公章。
b)有效期内的相应的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等,****公司公章。
c)“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名)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 自愿参与买方报价、并签订承诺书一份,承诺书要求填写完整规范(承诺书见附件)。
七、最终买方确认:
报价单位需对各有价元素计价系数按照报价单格式进行报价,****公司内部控制价,以综****公司内部控制价中的最高价的一家为买方单位,如果出现最高报价相同,则允许二次报价。
基准评价品位:含金、含银、含铜等,以本公告发布的报价单中约定的元素为准。
八、货款支付:
提货前,买方须按照卖方预估价值(黑铜粉预估价值按照最终确定的单价(公告日)和计价系数(以字母代表的系数)及对应的品位和本公告中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黑铜预估价值按照最终确定的单价和扣减数及对应的品位和本公告中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本公告中已经明确计价系数的,暂按照含银500g/t、金20g/t及对应的计价系数计算)的400%向卖方支付货款,待最终结算后,多退少补。
九、文件发布方式:**市****公司网站,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报价,皆以上述计价方式中的英文字母(如w,A等)所表示的数字及其对应的品质、重量为基本价值测算依据和是否能够成为买方的依据,报价系数允许保留小数点后1位,扣减数必须为整数。本次报价皆为含税价格(铜、银的税率为13%)。
2、本次销售的物资,品质有一定波动,报价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以实际化验品质与参考品位有差异等原因为由而不履约。
3、报价单见附件,报价单位自行下载填写,不得更改格式,计价系数必须打印,不得手写,手写视为报价作废。
4、报价前,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一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40万元。收款单位:**市****公司,收款账户:**银行奇山支行816********421005057
5、所有本公告约定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市****公司(**市**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B座15层),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以快递上标明的寄出时间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本业务。买方确认时间不晚于公告截止后7个工作日,交货时间由卖方确定。联系人:谭业绞 电话:187****6813
7、本公告解释权归**市****公司所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