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市龙坪、万丈湖街道等两镇牛车等7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82-2024-00412
三、项目名称
2023年度**市**市龙坪、万丈湖街道等两镇牛车等7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大道万居乐建材城宿舍楼一至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653218元
综合评分法:77.67分
工程类 |
名称:2023年度**市**市龙坪、万丈湖街道等两镇牛车等7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施工范围:2023年度**市**市龙坪、万丈湖街道等两镇牛车等7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质量目标: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徐金秀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6518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军宝、周**、周建斌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11-20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鄂建文【2023】35号)的收费标准收取,即0.6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
(领取人须携带授权书领取,并提供纸质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
2、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3、按照国务院等各级营商环境及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有关政策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部门进行信用融资(政采贷),详见**公共******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操作手册)。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
地 址:**市万丈湖街道万丈大道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5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景阳大道8-2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9****5865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