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09:0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标项名称:**县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2 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0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省**市******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在开标****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pdf”)。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
(3).投标文件制作:
3.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5.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5.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n)。
5.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5.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n)和“****交易中心网”
(http://www.****.cn/col/col****610743/index.html)。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海游街道**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柯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6279
质疑联系人:柯遂
质疑联系方式:0576-****6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9号金茂大厦A幢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晓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0193
质疑联系人:王爱月
质疑联系方式:0576-****0193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联 系 人:柳方妙
监督投诉电话:0576-****5830
33102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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