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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海资规告字(2024)17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土地单价(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系数) | 绿地率 | ||||||||
2024-27 | 南岭路以东、纬一路以北 | 26350.2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8 | ≤22% | ≥35% | 16000 | 3750 | 450 |
增价幅度 | 20元的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2024-27号地****停车场****办公厅、****建设部及****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受让人负责**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受让人需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建设厅等八部门《****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秦****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秦资规条【2024】19号)及政策文件要求,统筹配建必要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0日到****自然**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分至2024年12月23号上午9:30分在****交易中心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如下:
2024-27号地块:2024年12月23号上午9:30分;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纪检0335-****360。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区迎宾路9号。
联系电话:0335-****318
联 系 人:闫先生 马女士 苏女士 兰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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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