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用于石墨烯清洁取暖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坚持市场化配置推行石墨烯清洁供暖,推进完成**县冬季石墨烯清洁供暖试点工作,现就**县石墨烯清洁取暖项目优选投资运营主体进行通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石墨烯清洁取暖项目。
(二)项目选址:**县辖区。
(三)项目规划**配置:石墨烯清洁供暖补助资金1483.7万元,拟安装各型号石墨烯电锅炉890套,清洁供暖改造替代46.36万平方米。
二、**模式及期限
按照《**县石墨烯清洁供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企业承担项目推广、设备安装、运营维护等方面的义务,经营期限2024年至项目审计验收结束。
三、优选条件
(一)投资主体应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具备石墨烯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能力,运营经验丰富,与其他区县有**经营案例。
(三)所使用石墨烯锅炉产品符合市场标准,具有检验报告、专利证书或产品ccc认证证书。
(四)确认为优选投资主体后,承诺在****公司,并有固定经营场所。
(五)优选投资主体不准对配置的**转让,必须进行自主运营建设。
四、拟投资主体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运营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等内容。
(三)产品质量情况。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专利证书或产品ccc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关于产品安装三年质保承诺。
(五)关于所有出资人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
(六)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业申报材料递交地点:****139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 136****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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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