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22
高速公路汪洋、**、****电站建设劳务分包已具备比选条件,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作为本项目的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项目的劳务服务单位,诚邀请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2.1项目概况: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采购高速公路汪洋、**、****电站建设劳务分包服务。
2.2比选范围:采购劳务分包服务(具体的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2.3服务地点:G4215蓉****服务区、G4215蓉****服务区、G4215蓉****服务区。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缺陷责任期:2年。
3.1 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3.2 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劳务分包业绩。
3.3信誉要求:
3.3.1.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的结果);
3.3.3在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及****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9:00-17:00。
4.2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将以下资料发送到****@QQ.com邮箱并填写比选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比选人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比选申请人邮箱。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3.补遗书(如有)在****(http://www.****.com/)自行查阅和下载。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 2024年11月 29日 09 时30分(**时间)。
5.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市科园二路10****中心1栋1单元17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5.4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注:比选人将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比选文件递交地点组织唱价会,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对唱价内容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同意唱价内容。
本次公告在****(http://www.****.com/)上发布。
比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高速大厦7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7112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市科园二路10****中心1栋1单16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28-****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