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
本次成交金额:¥44,700.00
采购单位:****
联系人:李青
联系电话:****930
成交供应商:****
成交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政府投资协审需求 聘请单位:****审计中心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管理,防范审计风险,在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对****政府投资协审需求如下。 一、受聘单位参与审计的项目及审计任务 (一)项目项目:区司法局宿舍(****199.82元)、建新社区格林公寓(357611.36元)、**二路中行(750418.05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参与项目审计的具体任务是:工程造价审计和工程管理程序审计。 (三)参与上述项目提交的审计报告(结果)的时间:截止2024年12月18日前。 二、聘请方职责 (一)负责对受聘单位拟参与的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查,业务能力进行考察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编入派出本协议规定审计项目的审计组。在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廉政纪律对受聘单位人员进行管理。 ****审计局名义发出审计通知书,并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审计工作,汇总审计结果,出具最终汇总审计报告。 (三)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审计任务,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及有关国家审计规范要求,监督受聘单位的审计质量,验收受聘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 三、受聘方职责 (一)负责选派具备完成本协议规定任务的业务能力、执业资格的人员参与本协议规定的审计工作,督促选派参加审计人员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到指定审计组报到。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执行行业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采取单个项目签订《****审计局聘请中介机构协审协议书》的方式。签订协议时,受聘单位应当列明拟参与审计的人员姓名及其资质条件等信息,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机关批准。 (三)受聘单位有以下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机关依据有关协议约定,采取全市审计系统通报、****政府投资审计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受托工作拉业务或从项目建设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2、违反廉政纪律的; 3、违反本办法规定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决策活动的; 4、****机关指导和监督的; 5、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提供的审计(审核)报告存在严重失实、结论意见不准确,且拒绝进行重新审计或纠正的; 6、按《****审计局聘请中介机构协审协议书》要求,推迟7天仍未提交审计报告的; 7、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审计结果稽核 按单个审计项目误差率在2%以内的审计项目,不扣减该项目协审费;误差率在3%以内的审计项目,按误差额的10%扣减该项目协审费;误差率大于3%的,全额扣减协审费,****政府投资项目协审资格,并根据问题性质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五、审计服务费计算 工程投资决算审计复审项目实行分段取费:审减额在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下同),按20%取费;审减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超过部分按15%取费;审减额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超过部分按10%取费;审减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8%取费。 六、本项目暂定审计咨询服务费50000元(最高议价) 审计终结,按实际审减额计审计咨询服务费。实际审减额计算咨询服务费高于最高议价的,按成交价执行;实际审减额计算咨询服务费低于最高议价的,按成交价同比列下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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