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梨园河、芦干沟河道水体景观及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国际B座2209
中标金额:9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梨园河、芦干沟河道水体景观及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县梨园河、芦干沟河道水体景观及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项目建设旨在加强梨园河、芦干沟水环境整治,保证梨园河、芦干沟 水质达到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含) 标准,详见采购需求书。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1年(合同采用1+1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建玉(组长)、娄运斌、曹孝斌、李文印、孟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为贰万陆仟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177****6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商贸城2楼217
联系方式:175****2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猛(采购人代表)、桑雷雷(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77****6646、175****20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评审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