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墨江流域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镇标段)施工监理 | ||
**县墨江流域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镇标段)施工监理 |
**县墨江流域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镇标段)监理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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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4:57:24 | ||
109745.020000 | ||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县墨江流域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镇标段)监理
2. 工程地点:**县**镇。
3.工程规模:对**镇纱帽岗村、白石坪村未做污水处理的自然村进行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已建的自然村设施点及配套管网的运行维护。
4. 工程投资或**费: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344.12万元,本次**镇标段**费约为500.0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宁昆罡 ,身份证号码:430********1153015 ,注册号:****6353 。
五、签约酬金
经双方协商签约酬金(大写):壹拾万零玖仟柒佰肆拾伍元零贰分(¥ 109745.02元 )。监理中标价=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即为监理结算价。项目建设期间,即使出现缓建或停建事件导致监理工期**,不另增加监理服务费。
包括:
1.监理酬金:109745.02元。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工程开工日始,至 保修结束之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3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市**县。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委托人(盖章):**** | 监理人(盖章):**** |
住所: | 住所:**市**区燕岭路93号703房(仅限办公)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