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邀请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安铺镇欧家塘村绿道至西坡公园路段路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铺镇欧家塘村绿道至西坡公园路段路灯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人民币238779.36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政府采购政策):
4.1 项目采购内容:安铺镇欧家塘村绿道至西坡公园路段路灯工程一项。
4.2 详细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等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5.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2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5.3 具备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5 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6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省**市**路37号之一(地税旁)五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会议室(**省**市安铺镇人民大道121号)。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会议室(**省**市安铺镇人民大道121号)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网站( www.****.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地址:**市安铺镇人民大道121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389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路37号之一(地税旁)五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9-****343
传真:0759-****343
邮编:524400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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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