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智慧路灯节能改造及市政照明运维托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5: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佃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771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大道建设大厦10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8-****3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7715 | ||
附件: | |||
附件1 | **市**智慧路灯节能改造及市政照明运维托管项目招标文件(****112201).zip | ||
附件2 | 资格承诺函.docx | ||
附件3 | ******市**智慧路灯节能改造及市政照明运维托管项目招标代理合同.pdf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智慧路灯节能改造及市政照明运维托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3 09:00:00,更正为:2024-12-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3 09:00:00,更正为:2024-12-09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附表一**市**智慧路灯节能改造及市政照明运维托管项目 二、项目实施改造后,应达到以下标准 ⑧项目节能效果中“拟将原有LED灯具更换为高光效(170-180lm/W)智能型LED灯具,在道路照明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的要求前提下实现节能效果。”
更正为:拟将原有LED灯具更换为高光效≥180 lm/W智能型LED灯具,在道路照明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的要求前提下实现节能效果。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四条 节能目标 中4.1“将原有LED灯具更换为高光效(170-180lm/W)智能型LED灯具,在道路照明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的要求前提下实现节能效果。”
更正为:将原有LED灯具更换为高光效≥180 lm/W智能型LED灯具,在道路照明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的要求前提下实现节能效果。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四、技术方案1、灯具技术参数(27)灯具要求预留有单灯控制器接口、NEMA接口,每盏灯配置一个单灯控制器,并使用标准NEMA接口安装于灯具上方。”
更正为:(27)灯具采用内置式单灯控制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建设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68-****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
联系方式:189****771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佃工
电 话:189****7715
****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