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西地区塔斜1708高产井区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675409L | 建设单位法人:李化钊 |
高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市**区创业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龙西地区塔斜1708高产井区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查干乡境内 |
经度:124.19332 纬度: 46.2947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18 |
庆环审〔2022〕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3-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69 |
145.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67540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2********3796827 | 验收监测单位:黑****公司 |
****0607MA18WY716C | 竣工时间:2024-0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dqyt.****.cn/dq/hbys/202410/e771a33623a24556a3dea1e74e1f4053.s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新钻油水井9口,压裂油水井9口,试油作业井7口,基建油水井10口,其中油井8口(代用井1口),水井2口,**集油管线0.82km,**注水管线5.92km,建成产能0.46×104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产能建设区块内共基建井9口,其中油井7口,注水井2口,油水井均为新钻井,新钻井平均完钻井深1625m,共形成2座平台。本项目7口油井采用采用集肤电加热集油工艺,**集肤电加热集油管线0.78km,井口电加热器2台,**油井采用就近挂接的方式**电加热集油支线1条,接入邻近附近集油干线后外输至塔二转油站。基建注水井2口,就近接入区域内已建塔87注水站注水系统,由已建塔87注水站供高压水,管道总长度2.74km。另外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以及数字化工程,项目建成产能0.41×104t/a。 |
(1)项目实际基建油井7口,较环评阶段基建8口油井,减少1口; (2)项目实际建成新增产能0.41×104t/a,较环评阶段预计产能0.46×104t/a减少了0.05×104t/a; (3)本项目实际建设集油管道0.78km,管道路由没有变化,但是管道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0.04km; (4)本项目实际建设注水管道2.74km,管道路由没有变化,但是由于2口水井使用一根注水管线,导致**管道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3.18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油井产液密闭集输经转油站处理后得到的原油外输。 | 实际建设情况:油井产液密闭集输经转油站处理后得到的原油外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埋设管线时,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做好原有植被恢复工作和人工绿化工作,管沟挖、填方作业应尽量做到互补平衡,以免造成弃土方堆积和过多借土,增加新的水土流失。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外排量,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早则,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结束后进行卫生填埋处理,钻****采油厂钻****处理站处理,产生的废水拉运****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处理站处理,分离出的污水由管线输****处理站;管线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试油产液拉运至塔21-4区块32号拉油点,经集油干线输送至塔二转油站,输送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均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O0639-2015)限值要求。运营期,油井采出液经管道输送至塔21-4区块32号拉油点,经集油干线输送至塔二转油站,输送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处理,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井场作业期间产生少量作业污水,作业污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油井清防蜡废水进入集油系统,经管线输送****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并接入市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地下集油管道属于重点防渗区,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采用管道内防腐;管道的外防腐等级采用特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采用焊接;管线内、外防腐需满足《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50350-2015)要求。运营期井下作业期间,井场按重点防渗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厚人工防渗层。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井场永久占地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简单防渗区域地面覆土压实,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要求。作业时必须保证含油污泥不落地,具备条件的井场应铺设防渗布并设置钢制污油回收槽,暂不具备条件的井场应铺设防渗布。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苦布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行期依托场站内和井场永久占地范围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依托工程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井场合理布局,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生产设备布置相对远离敏感目标,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固定设备设计减震基础,以减少设备噪声源强。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基钻井液、钻井岩屑及废****采油厂钻****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泥饼满足《废弃钻井液处理规范》(DB23/T693-2000)要求。废KOH、过硫酸钾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焊渣、非含油废防渗布、废纯碱、膨润土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油厂****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填埋场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清淤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HW08),****油厂****处理站减量化并深度处理、处理后的脱油泥,每一批次均需进行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后,用作油田垫井场和通井路或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农用时,还应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暂存在采油九厂危险废物规范化储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井口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井控设备的维护和使用严格按照《**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执行。制定操作规程、操作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与油田区域开发相关应急预案联动,对风险事故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将事故影响降至最低。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埋设管线时,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做好原有植被恢复工作和人工绿化工作,管沟挖、填方作业应尽量做到互补平衡,以免造成弃土方堆积和过多借土,增加新的水土流失。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外排量,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早则,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结束后进行卫生填埋处理,钻****采油厂钻****处理站处理,产生的废水拉运****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处理站处理,分离出的污水由管线输****处理站;管线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试油产液经集油干线输送至塔二转油站,输送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均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O0639-2015)限值要求。运营期,油井采出液经管道输送至塔二转油站,输送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处理,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井场作业期间产生少量作业污水,作业污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油井清防蜡废水进入集油系统,经管线输送****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并接入市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地下集油管道属于重点防渗区,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采用管道内防腐;管道的外防腐等级采用特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采用焊接;管线内、外防腐需满足《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50350-2015)要求。运营期井下作业期间,井场按重点防渗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厚人工防渗层。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井场永久占地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简单防渗区域地面覆土压实,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要求。作业时必须保证含油污泥不落地,具备条件的井场应铺设防渗布并设置钢制污油回收槽,暂不具备条件的井场应铺设防渗布。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苦布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行期依托场站内和井场永久占地范围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依托工程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井场合理布局,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生产设备布置相对远离敏感目标,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固定设备设计减震基础,以减少设备噪声源强。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基钻井液、钻井岩屑及废****采油厂钻****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泥饼满足《废弃钻井液处理规范》(DB23/T693-2000)要求。焊渣、非含油废防渗布、废纯碱、膨润土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油厂****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填埋场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清淤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送******公司处置,处理后的脱油泥,每一批次均需进行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3104-2022)后,用作油田垫井场和通井路或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农用时,还应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暂存在采油九厂危险废物规范化储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井口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井控设备的维护和使用严格按照《**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执行。制定操作规程、操作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与油田区域开发相关应急预案联动,对风险事故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将事故影响降至最低。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1、KOH及过硫酸钾均配置溶液,不涉非包装袋; 2、本项目未产生作业废水,若产生则运****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油层。 3、含油污泥、落地油以及含油废防渗布目前没有产生,若产生,送******公司处置 4、根据现场调查,塔21-4区块32号拉油点已拆除,本项目产液直接管输至塔二转油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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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早则,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结束后进行卫生填埋处理,钻****采油厂钻****处理站处理,产生的废水拉运****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处理站处理,分离出的污水由管线输****处理站;管线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试油产液拉运至塔21-4区块32号拉油点,经集油干线输送至塔二转油站,输送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均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O0639-2015)限值要求。运营期,油井采出液经管道输送至塔21-4区块32号拉油点,经集油干线输送至塔二转油站,输送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处理,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井场作业期间产生少量作业污水,作业污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油井清防蜡废水进入集油系统,经管线输送****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并接入市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运行期依托场站内和井场永久占地范围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依托工程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早则,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结束后进行卫生填埋处理,钻****采油厂钻****处理站处理,产生的废水拉运****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处理站处理,分离出的污水由管线输****处理站;管线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试油产液拉运至塔二转油站,输送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均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O0639-2015)限值要求。运营期,油井采出液经管道输送至塔二转油站,输送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处理,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井场作业期间产生少量作业污水,作业污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油井清防蜡废水进入集油系统,经管线输送****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并接入市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运行期依托场站内和井场永久占地范围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依托工程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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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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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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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埋设管线时,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做好原有植被恢复工作和人工绿化工作,管沟挖、填方作业应尽量做到互补平衡,以免造成弃土方堆积和过多借土,增加新的水土流失。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外排量,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埋设管线时,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做好原有植被恢复工作和人工绿化工作,管沟挖、填方作业应尽量做到互补平衡,以免造成弃土方堆积和过多借土,增加新的水土流失。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外排量,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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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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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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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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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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