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加工厂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区同升街道金海路178号状农国际A2栋5层 |
建设单位 | ****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00万租赁****公司位于**市**区同升街道金海路178号状农国际A2栋5层现有厂房建设******加工厂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处理间、热加工间、内外包装间、冷藏库、冷冻库、速冻库、检验室等,并配套设置一台额定蒸发量2t/h的燃气锅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卤制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其它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声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配套的各类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对生产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三、大气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废气收集和处理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后经27m高排气筒排放。 四、固体废物影响环境措施 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厂内危废转移按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9658 通讯地址:**市**区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西北角康庭园1栋1楼北厅 邮 编:41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