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及北门雕塑周围铺装等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场及北门雕塑周围铺装等零星维修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广场及北门雕塑周围铺装等零星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1 09:00 至 2024-11-27 17:00 (**时间,下同), 登 录 “ 惠 招 标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平 台 ” (http://www.****.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1)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 还(不计利息)。2)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 CA 客服电话:400-****-3355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完成 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 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2 14: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地址:**市**公园南门,联系人:宁书祥、刘哲民,电话:0310-****18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靶场街29号,联系人:刘建叶,电话:0311-****2005、173****80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执法局 电话:0310-****813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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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中: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地址:**市**公园南门,联系人:宁书祥、刘哲民,电话:0310-****18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靶场街29号,联系人:刘建叶,电话:0311-****2005、173****8075。 变更为: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地址:**市**公园南门,联系人:宁书祥、刘哲民,电话:0310-****188;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地址:**省**市**区青园街357号,联系人:赵金龙、张盼,电话:0311-****1305、156****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