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环境部令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真****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事宜进行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真兰汽车****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3、项目概况:
**真兰****公司拟投资14000****工业园建设“真兰汽车****基地)项目”。项****工业园,新马东路以东,万富路以西、新东路以南、毗邻首鹏汇隆。项目主要拟建一个注塑车间和两条机器人自动涂装线,总用地约42.7亩,总建筑面积约20916㎡。项目总设计产能为加工汽车内外饰零部件,主要产品包括保险杠饰条、车门下装饰条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章** 联系电话:180****0022
地址:****工业园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杨哲 联系电话:187****0507
地址:**市**区井湾子街道香樟路255号云集大厦第12层1232-1237房-9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