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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4)05号
****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53 | 华佗大道东侧、311国道南侧、振谯路以西、人民**侧 | 66666.7 (100)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 5%) | ≤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2500 | 4500 | 100 |
2024-54 | 科技路东侧、人民路以南、药王大道西侧、****侧 | 35945.1(53.918)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 5%) | ≤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2140 | 2430 | 100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3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一家报名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13日,到****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13日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3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21日1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地点定****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1.公告两宗地含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2.出让宗地****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厅、省卫生健康委五部门《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2022〕60号)和******管理委员会《****中心**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划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亳资规管〔2024〕1号)要求,竞得人需在两宗地内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民政部门;需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建设不低于150****服务站,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0平方米,不低于300****社区机构用房,建成后无偿****社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活动室和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活动室,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文体部门。
3.公告两宗地住宅楼的阳台统一封闭设计,其它未提及要求应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2024年)》、《**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要求执行。
4.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5.公告两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
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两宗地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
7.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市**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银行**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0019999
开户银行:****银行**谯陵支行
账 号:131********00015395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 号:175****77812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 号:340********053002869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袁 彪 联系电话: 0558-****8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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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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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4)05号
****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53 | 华佗大道东侧、311国道南侧、振谯路以西、人民**侧 | 66666.7 (100)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 5%) | ≤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2500 | 4500 | 100 |
2024-54 | 科技路东侧、人民路以南、药王大道西侧、****侧 | 35945.1(53.918)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 5%) | ≤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2140 | 2430 | 100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3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一家报名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13日,到****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13日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3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21日1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地点定****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1.公告两宗地含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2.出让宗地****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厅、省卫生健康委五部门《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2022〕60号)和******管理委员会《****中心**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划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亳资规管〔2024〕1号)要求,竞得人需在两宗地内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民政部门;需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建设不低于150****服务站,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0平方米,不低于300****社区机构用房,建成后无偿****社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活动室和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活动室,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文体部门。
3.公告两宗地住宅楼的阳台统一封闭设计,其它未提及要求应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2024年)》、《**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要求执行。
4.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5.公告两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
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两宗地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
7.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市**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银行**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0019999
开户银行:****银行**谯陵支行
账 号:131********00015395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 号:175****77812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账 号:340********053002869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袁 彪 联系电话: 0558-****8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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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