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路宣庆街口基站)租赁合同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河路宣庆街口基站)租赁合同〕项目采购人为〔****公司****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海河路宣庆街口基站合同续签,基站位置在****岗区通达街宣庆街73号宣西小区5栋4单元楼顶,楼顶使用面积16m2,合同号****,原租赁期为[叁]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中协议约定租金39500元/年,直供电。(合同甲方:****)
2024年11月21日谈判,结论如下:本合同租赁期为叁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金34500元/年,直供电。(合同甲方:****)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一)点规定及中国电信〔2016〕596号《****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九条里的第(二)点及第(三)点,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续租类。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27/MSS-PORTAL/account/login.do#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共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电话:189****4917
邮箱:****@189.cn
地址:****岗区华山路79号
邮编: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公司****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