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区中心简易分拣机搬迁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本项目为:****邮区中心简易分拣机搬迁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将**市**区富准路100号处理场地简易小件分拣机拆除,****开发区淮**路东侧和****侧场地,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到位,主要包括一套简易小件分拣机、出包线、5套混合收寄一体机的拆除和安装;设备搬迁、电控安装;服务器搬迁和安装等。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服务期限:\
1.4预算金额:68万元人民币(含税);
1.5本项目按照总费用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8万元(含税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具体明细见附件1《简易分拣机搬迁改造项目清单》,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8万元,未达公开招标的标准。
2、本项目拟搬迁的简易小件分拣机为****提供并安装、维护,因该设备技术要求非常高,不同厂家生产的分拣机存在技术壁垒,分拣机搬**装和调试严重依赖原厂家,尤其软硬件调试和对接方面,其他厂家难以满足简易分拣机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的要求,所以满足《****公司****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的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6日止。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五、联系方式(项目答疑联系人)
采购人:****
地址:**市淮**路130号
联系人:张**
电话:0517-****5678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朱柯宇、谷宏宇、秦凡、齐岩
电话:133****1765
邮箱:****@chinaccs.cn
地址:**省**市**区奥体大街68号4栋B座10楼
日期: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