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补 充 文 件(1)号
采购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为****号的**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资信技术标评审评审内容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的偿付能力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偿付能力排名前50%的投标单位得2分,偿付能力排名50%以下的投标单位得1分。得分单位数量按百分比计算后按小数点后直接舍去取整计入。如各得分区间排名存在并列,则排名区间末位的所有投标单位均得本区间分值。”修改为“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名前50%的投标单位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名50%以下的投标单位得1分。得分单位数量按百分比计算后按小数点后直接舍去取整计入。如各得分区间排名存在并列,则排名区间末位的所有投标单位均得本区间分值。”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资信技术标评审评审内容理赔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赔款计算书中的出险日期为准)(以支付凭证出具日期为准)独家或首席承保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已结案件实际单笔赔款金额(投标人份额内)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保险理赔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加2分。”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赔款计算书中的出险日期为准)独家或首席承保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已结案件实际单笔赔款金额(投标人份额内)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保险理赔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其他未及事宜,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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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