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供热技改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供热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镇枫林、晋南工业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供热****集团枫林厂区、晋南厂区CDE区的供热工程技改整合提升改造:①枫林****公司供热工程(3台(2用1备)1250万大卡(折蒸吨20.8t/h)导热油锅炉)、****公司枫林厂区配套供热工程(1台25t/h蒸汽锅炉)、****公司枫林厂区配套(1台,1200万大卡(折蒸吨20t/h)导热油锅炉)现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技改建设,拟计划引进2台8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1用1备),替换现有供热锅炉;②晋南厂区拟对CDE区****公司年产33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供热工程(C区1#热媒站,4台1250万大卡(折蒸吨20.8t/h)导热油锅炉)、****公司年产25.5万吨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供热工程(D区2#热媒站,4台1250万大卡(折蒸吨20.8t/h)导热油锅炉)、****公司年产33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项目(B地块)项目供热工程(E区3#热媒站,2台1250万大卡(折蒸吨20.8t/h)导热油锅炉)现有的已建供热设施进行技改,拟计划引进3台82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2用1备),替换现有1#~3#热媒站供热锅炉。项目技改后同步配套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确保锅炉废气处理后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大部分在厂区内作为复用水回用,脱硫系统排放少量废水及冲洗废水分别依托百宏枫林、晋南厂区污水站统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从百宏枫林、晋南厂区现有已建污水站的处理规模及回用去向用水环节消纳能力分析,项目排放少量生产废水分别依托百宏枫林、****处理站统一处理及回用可行。
项目技改前后无新增职工,无新增职工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仍分别依托百宏枫林、晋南厂区污水站统一处理,不新增该污水处理设施外排废水量。
(2)废气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粉尘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工艺,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锅炉燃料拟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拟采取 “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工艺处理,采用脱硝除尘脱硫工艺均属于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推荐可行工艺,锅炉废气净化处理后可实现超低排放,确保锅炉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技改锅炉仍作为原有聚酯工程工艺尾气协同治理设施,聚酯工艺尾气汇入锅炉焚烧净化协同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煤场为封闭干煤棚,在堆场四周每隔一段距离设置一组固定式旋转角度可以任意调节的防尘喷枪,尽量采用节水和除尘效率高的雾化、喷淋复合式喷嘴,以有效控制卸煤与上煤扬尘。
在输煤皮带机上方加设封闭隔尘罩措施,基本可避免皮带输送机带来的煤尘污染。在皮带机转接处设置密闭转运站,转运站皮带机转运点处均设置布袋除尘设施。
碎煤机室为全封闭结构,在碎煤机出料与皮带机导料槽装设布袋除尘,收集破碎过程产生的煤粉尘,整个系统均封闭式。
粉煤灰采用筒仓收集暂存,灰库筒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厂内干灰库的出灰口日常由挡板封闭,不会有灰尘外泄。当运灰罐车进入后,灰库挡板打开,开口布袋落下,伸进灰罐车接口内,开始卸灰,完毕后,布袋收起,挡板封闭,整个过程基本无灰尘外泄。
采用成品石灰石粉,由****公司的运输队负责运输至厂内,通过罐装车车载压缩空气将石灰石粉输送到炉后的石灰石粉仓内储存。石灰石粉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控制措施主要从声源选择、降噪措施、传播距离衰减等几个方面考虑,采取的噪声治理及控制措施如下:
项目厂区功能分区明确,锅炉岛设备布置满足工艺流程优化的基础上,主要高噪声设备布设尽可能远离项目厂界。
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同行业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影响。针对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拟采取相应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随意鸣笛;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废防治措施
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项目配套建设燃煤灰渣仓及脱硫石膏暂存场所,其他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分别依托百宏枫林、晋南厂区现有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统一管理及处置。规范化建设灰渣筒仓及脱硫石膏暂存场所,并结合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产生量估算结果,考虑固废在厂区暂存需求,通过合理安排转运周期,固废堆场储存能力可满足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暂存需求。安排专人对固废暂存场进行管理,建立固废台账记录制度,落实固废处置去向。
项目固废采取上述措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通过网络公示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八、****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9731
邮编:362000
地址:**市**街道世纪大道333****中心3****服务区I16号生态环****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