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环大厦办公楼配电房升级改造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银环大厦办公楼配电房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市新阳路东段9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夏则元、马琳娜、程雪玲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联系电话:137****2810。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27号银环大厦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51-****031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联系人:施威
电 话:137****2810
3.****管理部门
名 称:********纪委办)
地 址:**市**区**路27号银环大厦
电 话:055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