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浩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套汽车零部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81MADGQ62A8C | 建设单位法人:王斌 |
张卫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租赁丰叶****公司厂房3)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加工20万套汽车零部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租赁丰叶****公司厂房3) |
经度:****727.131 纬度: 254833.53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8 |
榕融环评〔2024〕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7-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81MADGQ62A8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369204W | 验收监测单位:国环(福****公司 |
****0102MAC3T3J09L | 竣工时间:2024-09-01 |
2024-07-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5 |
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pan.**.com/s/1IjHLgDMkYBf_77q8g71_QQpwd=8507提取码:850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20万套汽车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20万套汽车零部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注塑:投料、拌料→注塑加热→冷却脱模→检验→入库暂存→装配 装配:注塑汽车零部件半成品→装塑料卡扣→热铆焊接→检验→入库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投料、拌料→注塑加热→冷却脱模→检验→入库暂存→装配 装配:注塑汽车零部件半成品→装塑料卡扣→热铆焊接→检验→入库暂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的化粪池(容积100m3)预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统一处理 废气:注塑加热废气收集汇总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的化粪池(容积100m3)预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统一处理 废气:注塑加热废气收集汇总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位置布局变动 生产区:位于租赁车间内北部设置注塑机、真空吸塑机等设备;车间中部设置装配流水线6条。 原料区:位于租赁车间内东北部,用于存放原材料 成品区:位于租赁车间内**中间区域,用于存放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区:位于租赁车间内**设置注塑机、真空吸塑机等设备;车间中部设置装配流水线6条。 原料区:位于租赁车间内东**,用于存放原材料 成品区:位于租赁车间内北部中间区域,用于存放成品 |
对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使得工艺流程更为流畅。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7 | 0 | 0 | 0 | 0.27 | 0.27 | |
0 | 0.741 | 0 | 0 | 0 | 0.741 | 0.741 | |
0 | 0.088 | 0 | 0 | 0 | 0.088 | 0.08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7260 | 0 | 0 | 0 | 7260 | 726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356 | 0 | 0 | 0 | 0.436 | 0.43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的化粪池(容积100m3)预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统一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范围值7.2-7.3)、化学需氧量(监测最大14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最大值59.1mg/L)、悬浮物(监测最大值32mg/L)、氨氮(监测最大值4.87mg/L),上述污染物指标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即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其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中排放限值 | 注塑加热废气收集汇总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有组织: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加热废气收集汇总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出口处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47~7.65mg/m3,排放速率为0.0527~0.0903kg/h;排气筒出口处臭气浓度为851~1122(无量纲)。因此,注塑加热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特别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即排气筒高度为15m时,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在厂界处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mg/m3,可以满足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臭气浓度在厂界处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无量纲),可以满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点监测浓度最大值为3.09mg/m3,可以满足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特别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6.0mg/m3、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20.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通过厂房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 |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项目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通过厂房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8-59.5dB(A),夜间噪声值为47.9-49.1dB(A)。由此可知项目昼间、夜间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①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相关要求; ②危险废物: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并已签署危废处置协议; ③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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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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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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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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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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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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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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