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0007 | 信息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告,生态环境 | |
行政许可结果 | 发文日期:2024-11-21 16:48:14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4-11-21 16:48:14 | |
******分局 | 有效性:有效 | |
废止时间: | ||
****汽车轮毂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关键词: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依据有关规定,对****汽车轮毂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轮毂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园区)笔架山路以北、**路区域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130亩,建设****汽车轮毂制造工业厂房4座,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设汽车轮毂加工、涂装等生产线共计17条。主要生产设备:组装机8台,锻造机2台,涂装设备4组。工艺流程:加工--涂装--包装。本项目已于2022年09月16日经****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辉
电话:159****9933
电子邮箱:****@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人:查工
联系电话:188****0378
电子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和途径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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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