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补登公告
2024-11-22****拟对持有的**市****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单独处置或打包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序号 | 所在地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万元) | 利息(万元) | 利息计算截至日 | 担保情况 |
1 | **市 | ****公司 | 12000.00 | 2664.62 | 2023/7/20 | 抵押物:由****公司拥有的九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位于**省**市**县**镇县**瀍河大道南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九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336190.55平方米; 保证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 | **市 | **市****公司 | 1520.70 | 1521.70 | 2015/6/9 | 抵押物:**新好****公司名下位于**县**小浪底大道与负图大道交汇处西北角面积29879.5平方米商服用地; |
注:计算截至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依据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的收益等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拟处置债权所对应抵押资产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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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尚贤街32号自然**大厦C座6-7层
邮编:450000
联系人:范女士、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1-****9162、0371-****9209
传真:0371-****910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周女士:0371-****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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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